七、经批准转院的、异地居住人员、在外地突发急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,如何报销?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
先由个人垫付,在出院后的20日内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。报销时需提供:①住院费结算发票(原件);②住院明细汇总清单(原件);③住院病历复印件(含病案首页、病程记录、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、医嘱、出院小结等);④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⑤由社保经办机构指定金融机构的住院本人的存折复印件。